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guī)定,海關總署決定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對法定檢驗商品以外的部分進出口商品實施抽查檢驗,抽查商品的范圍見附件。
抽查檢驗工作按照《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管理辦法》(原國家質(zhì)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39號公布,海關總署令第238號修正)執(zhí)行。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實施法定檢驗商品以外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的商品范圍
海關總署
2021年8月12日
公告正文下載鏈接:
海關總署關于開展2021年度法定檢驗商品以外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工作的公告.doc
海關總署關于開展2021年度法定檢驗商品以外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工作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