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3〕44號
為落實國家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戰略部署,促進利用境外港口開展內貿貨物跨境運輸合作,海關總署決定進一步拓展吉林省內貿貨物跨境運輸業務范圍。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同意在原有吉林省內貿貨物跨境運輸業務范圍的基礎上,增加俄羅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為內貿貨物跨境運輸中轉口岸,增加浙江省舟山甬舟集裝箱碼頭和嘉興乍浦港2個港口為內貿貨物跨境運輸入境口岸。
二、跨境運輸過程中,運輸企業須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動植物疫情和外來物種傳入。
三、其余事項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4年第42號執行。
本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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