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商務部印發的《關于實施數字消費提升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要豐富數字消費供給、激發數字消費潛力、優化數字消費載體、豐富數字消費業態,并強調通過內外貿聯動滿足多元化需求。
對此,商務部電子商務和信息化司副司長王鵬飛近日在第四屆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上表示,發展數字消費具有四方面作用:一是通過數字技術將線上與線下、商品與服務、物質與精神消費相融合,更好滿足消費者品質化、個性化、多元化的需求;二是通過數據要素,賦能場景創新、模式創新,激發新需求,撬動新功能,為發展新質生產力蓄勢賦能;三是通過數字供應鏈整合金融、物流等資源,實現產業上下游高效聯動,加速傳統產業數字化轉型;四是通過網絡平臺,連通國內國外市場,暢通優質產品線上流通渠道,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
《通知》指出,培育壯大新型消費要豐富數字消費供給。一是培育數字消費品牌企業。引導電商平臺、服務機構、行業組織等各類主體,集聚技術、營銷、培訓、信用、金融等公共服務資源,賦能中小微和初創企業數字化發展;培育一批數字消費引領企業,引導品牌企業建立數字化協作閉環。二是夯實數字消費產業基礎。要發揮各地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優勢,帶動一批傳統產業帶進行數字化轉型;通過“互聯飛地”“伙伴園區”等合作模式,加強生產協作、資源共享;培育鏈主型平臺企業,整合金融、物流、咨詢等服務資源,賦能區域紡織服裝、美妝玩具、家具家居、涉農產品等特色產業,為數字產品高質量供給提供產業支撐;鼓勵電商平臺積極開展市場化以舊換新,聯動多元主體、帶動上下游產業,暢通回收體系,提升數字消費產業綠色發展水平。
對此,業內人士認為,推動數字消費是一個綜合統籌、多元推進的過程。中國政法大學數據法治研究院教授范明志認為,數字化對消費升級的影響,不能僅僅局限于消費產品的升級,更多的是數字化對消費方式、規則的促進。隨著電商的興起、網絡購物的興起,我國出臺了相關法規。
國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產業發展部分享經濟處處長于鳳霞表示,從供給側來說,隨著數字經濟的發展,個性化、多樣化的消費需求有了更多被滿足的可能;從需求側來說,社會的主要矛盾變成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需求和發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間的矛盾。數字化讓消費環境變得更加美好,消費制度規則正在逐步完善,且社會信用體系隨著數字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完善。
《通知》明確了要通過內外貿聯動滿足多元化需求。例如要鼓勵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擴大國際優質數字產品和數字服務進口;支持各地發揮區位優勢,聯動各電商平臺面向中亞、東盟、非洲等“絲路電商”伙伴國,通過上線國家館、舉辦主題促銷等方式推介“絲路云品”;引導電商平臺發揮大數據優勢,豐富悅己型、適老化、康養類數字產品和自我提升、代際教育等數字服務供給。
王鵬飛指出,下一步,商務部等主要部門將重點發力以下方面:一是加強橫向協同、縱向聯動,強化數字消費發展重大問題、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調度;二是立足區域稟賦、資源優勢,在完善基礎設施,促進數實融合,保護消費者權益等方面積極探索,形成地方特色鮮明的標志性成果;三是堅持問題導向、結果導向,持續跟進研究、編制數字消費創新實踐案例,推廣典型經驗和創新業態,共同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