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27日電 為穩步擴大金融領域制度型開放,優化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26日聯合發布公告,修訂《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管理規定》,進一步優化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RQFII)跨境資金管理。規定自2024年8月26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規定主要內容包括:一是進一步簡化業務登記手續。明確QFII/RQFII業務登記通過主報告人(托管人)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數字外管平臺辦理,同時明確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事宜。二是進一步優化賬戶管理。合并用于證券交易或衍生品交易的人民幣專用存款賬戶,減少經營主體開展不同類型投資所需開立賬戶數量,降低其成本負擔。三是進一步完善匯兌管理。優化QFII/RQFII跨境資金流動管理,改進匯出入幣種管理原則,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配置境內證券資產。四是統一QFII/RQFII與銀行間債券市場直接入市(CIBM)的外匯風險管理模式。在遵循實需交易和套期保值原則的前提下,明確QFII/RQFII可通過托管人以外其他具有結售匯業務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銀行間外匯市場等更多途徑辦理即期結售匯和外匯衍生品交易。